◇ 口服液产品
  [十 滴 水]
[主要成份]: 樟脑、肉桂粉、姜粉、桉叶油、辣椒粉、大黄粉、小茴香及适量乙醇。
[性  状]: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;气芳香、味辛辣。
[作用类别]: 本品为暑湿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[功能与主治]: 适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昏。
[用法与用量]: 用温开水冲服。一次1-5ml。
[注  意]: 1. 孕妇忌用。
2. 饮食宜清淡。
3.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4. 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、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,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 服药一天后症状未改善,并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6.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、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7.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,禁止服用。
8.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
9.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.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[规  格]: 5ml/支
[贮  藏]: 密封,30°以下保存。
[包  装]: 小玻璃瓶装
[批准文号]: ZZ-2158-湘卫药准字(1991)第06001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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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[霍香正气水]
[主要成份]: 苍术、陈皮、白芷、茯苓、大腹皮、厚朴等十味药材。
[性  状]: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明液体;味辛、苦。
[作用类别]: 本品为暑湿类、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[功能与主治]: 解表化湿,理气和中。用于外感风寒,内伤湿滞,头痛昏重,脘腹胀痛,呕吐泄泻。
[用法与用量]: 口服。用时摇匀,一次5-10ml,一日二次。
[注意事项]: 1. 饮食宜清淡。
2.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3. 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、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,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. 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,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5.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、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6.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。
7.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
8.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
9.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.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[规  格]: 10ml/支
[贮  藏]: 密封,遮光保存。
[包  装]: 小玻璃瓶装
[批准文号]: ZZ-0395-湘卫药准字(1991)第06001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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